【词条】选举权(選舉權)
【拼音】xuǎn jǔ quán
【注音】ㄒㄨㄢˇ ㄐㄩˇ ㄑㄨㄢˊ
◎ 选举权 xuǎnjǔquán
[suffrage] 在政治问题上的投票权或投票特权或这种权力的行使;尤指在代议制的政府形式下参加选举政府官员以及采纳或拒绝立法的权利或权力
人民有依法直接选举各级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权利。
各类团体的成员选举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
1、在中国,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争取选举权的妇女是英国最早的男女平等主义者。
3、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而选举权的最主要法定条件,就是年满20周岁,当然还有必须具有台湾地区户籍,及并非禁治产等。
5、彼得到了有选举权的年龄时,他投票支持民主党,以示休戚与共。
6、她参加争取妇女选举权的运动,也是节育倡导者。
7、但笔者倾向于认为选举权是具有权力属性的权利,而不是具有权利属性的权力,也就是说,在选举权中,权利和权力的因素都存在,但二者并非半斤八两,而是以权利为主。
8、给我们选举权,我们就不会为要求反对私刑法而向联邦政府恳求。
9、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0、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11、对英国天主教徒来说,13不是个幸运的数字,因为13名密谋者令他们数世纪蒙上污名。直到1829年,他们才重新获得选举权。
12、只要年满20岁、未受禁治产宣告,并于选举区居住四个月以上者,便享有区域及原住民“立委”选举权,人数达1717万9658人。